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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所载判决【(2018)京0115刑初1150号】显示,被告人杨某明知杨某1是现役军人张某的妻子而与之同居,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
根据被告人杨某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、第六十一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被告人杨某犯破坏军婚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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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
第六十二条 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。
国家建立军人功勋荣誉表彰制度。
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军人的荣誉、人格尊严,依照法律规定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。
现役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
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应当征得军人同意,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
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利用职权、从属关系,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